通知公告:
关于beat365官方app下载手机版_365名品汇推荐码多少_365是正规平台吗2022年3月份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管理数据统计分析情况的通报2022-07-26
关于株洲火车站东广场综合交通枢纽一期项目质量安全隐患情况的通报2022-07-26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beat365官方app下载手机版_365名品汇推荐码多少_365是正规平台吗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观摩会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活动...2022-07-26
关于印发《beat365官方app下载手机版_365名品汇推荐码多少_365是正规平台吗建设工程高考、学考和中考护考期间噪音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2022-07-26
关于印发《beat365官方app下载手机版_365名品汇推荐码多少_365是正规平台吗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05-23
关于2022年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施工质量专项治理检查情况的通报2022-05-23
转发切实做好2022年“五一”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22-05-11
关于印发《beat365官方app下载手机版_365名品汇推荐码多少_365是正规平台吗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05-11
关于印发《2022年beat365官方app下载手机版_365名品汇推荐码多少_365是正规平台吗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2022-05-11
关于开展2022年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施工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2022-05-11
关于印发《beat365官方app下载手机版_365名品汇推荐码多少_365是正规平台吗2022年建筑工地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05-11
关于beat365官方app下载手机版_365名品汇推荐码多少_365是正规平台吗2022年2月份在建工程及检测机构疫情防控常态化检查情况的通报2022-03-31
关于加强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质量管理的通知2022-03-31
关于2022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2022-03-31
关于beat365官方app下载手机版_365名品汇推荐码多少_365是正规平台吗建设工程建筑起重机械、起重吊装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2022-03-31
关于开展2022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2022-03-31
关于beat365官方app下载手机版_365名品汇推荐码多少_365是正规平台吗在建工程及检测机构疫情防控常态化检查情况的通报2022-03-31
关于beat365官方app下载手机版_365名品汇推荐码多少_365是正规平台吗2021年12月份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管理数据统计分析情况的通报2022-03-31
关于beat365官方app下载手机版_365名品汇推荐码多少_365是正规平台吗2021年11月份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管理数据统计分析情况的通报2022-03-31
关于印发《beat365官方app下载手机版_365名品汇推荐码多少_365是正规平台吗全面推行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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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建建〔2021〕40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
监督人员监督规范化动态考核记分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推动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强化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履职尽责,我厅制定了《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监督规范化动态考核记分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2月26日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监督规范化动态
考核记分管理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不断健全质量安全监督保障体系,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强化一线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履职尽责,切实提高监督实效,按照《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监督人员考核管理办法》(湘建建〔2018〕168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工作水平的通知》(湘建建函〔2020〕59号),决定对我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监督规范化动态考核实施记分管理。
一、记分规则
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组)监督规范化动态考核记分周期为1年,满分为12分。自每年1月1日起开始记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实施记分:
(1)监督机构对监督人员(组)季度监督规范化考核为不合格的,记3分;考核为基本合格的,记2分。
(2)层级监督半年度规范化考核有不合格项目的,记3分。
(3)所监同一项目未采取有效监督措施导致连续两次质量管理或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记2分。
(4)上级主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所监项目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相应监督人员未采取进一步监督措施,被通报批评的,记3分。
(5)所监项目发生一般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记4分;发生较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记6分;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记12分。
(6)上级主管部门在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符合性抽查时,对项目考评结果调整一个档次的,对被抽查项目的标准化考评人员,记3分;调整两个档次的,记6分。
(7)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考试未通过的,视情节记3—12分。根据培训管理相关规定,情节一般的,记3分;情节较重的,记6分;情节严重的,记12分。
(8)因工程质量问题引起反复投诉、群体投诉或媒体曝光,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且认定为质量监督人员履职不到位的,视情节记2—12分。根据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程度,情节一般的,记2分;情节较重的,记6分;情节严重的,记12分。
对考核记分有异议的,监督人员可以向记分机构或上级机构提请申诉。记分机构或上级机构根据核实情况最终决定是否记分。
二、记分实施和管理
各级监督机构每季度对一线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组)进行监督规范化考核及上级监督机构对下级监督机构层级监督规范化考核后,应在5日内(每季度的下月15日前)将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监督规范化动态考核记分录入“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管理系统”。
监督机构未按照要求对一线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组)进行监督规范化考核和开展层级考核的,我厅将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全省质量安全监督系统“文明监督机构选树”资格。
三、记分成果运用
(1)对记分周期内记分为6—11分的质量安全监督人员,所在监督机构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2)对记分周期内记分为12分的质量安全监督人员,所在监督机构应要求其离岗学习三个月,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3)对记分周期内记分超过12分或离岗学习后再上岗六个月内记分满6分的质量安全监督人员,所在监督机构应收缴其监督人员资格证书并上交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取消其监督资格,调离监督工作岗位。
(4)对记分周期内记分满6分的质量安全监督人员,所在监督机构不得推荐其参加我厅质量安全监督系统技能竞赛、不得纳入我省质量安全监督系统“文明监督工作者选树”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