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努力建设教育名区的决定
株经开发〔2020〕1号
中共株洲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中共株洲云龙示范区工作委员会
株洲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株洲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努力建设教育名区的
决 定
(2020年1月3日)
为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努力建设教育名区,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作如下决定。
一、突出教育优先发展,确立发展目标
1.明确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教育大会精神,全面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教育现代化步伐,以均衡发展与品牌提升为抓手,努力建设一流办学条件、一流教师队伍、一流管理水平、一流教育质量的教育名区,办人民更满意的教育。
2.确立发展目标。到2025年,努力实现云龙教育“23226”目标,即完成20亿元以上的教育投入,引进打造3所省内名牌学校,培育引进20位市级学科带头人,提供20000个义务教育学位、6000个优质幼儿园园位,将我区创建为教育均衡发展先行区、教育品牌聚集区、产教融合示范区。
3.坚持“五育”并举。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深化改革,坚持德育首位,提升智育水平,强化体育锻炼,增强美育熏陶,加强劳动教育,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各学段、各方面,实现知行合一,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区财政每年专项预算100万元用于“五育”基地及相关项目建设。
二、全面优化办学条件,加大教育投入
4.优化规划布局。前瞻性统筹、高起点合理规划和调整教育资源布局,预留足够的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高标准规划建设新学校(公办幼儿园)。到2025年,投入20亿元以上全面完成磐龙、大丰、云龙香江、龙母河生态新城、华夏幸福产业新城、绿地21城等6所学校和悦湖春天、幼师附属、金茂悦、绿地21城、亿都、华强片区配套等12所公办幼儿园建设。
5.改造老旧学校。高标准对现有规划保留学校进行提质改造,加快推进老旧硬件设备的转型升级,实现区内学校优质资源均衡配置。2023年前,重点改造美泉、龙头和西塘等3所小学。
6.强化经费保障。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支持,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两个比例”的要求,确保教育经费每年按10%以上比例增长。
7.加快教育信息化。推进国家教育信息化2.0行动,每年投入1000万元以上用于学校智慧校园软硬件建设和改造升级,建设更高水平数字校园。到2025年,全面实现教育信息化“三全两高一大”发展目标,即教育应用覆盖全体教师、学习应用覆盖全体适龄学生、数字校园建设覆盖全体学校,信息化应用水平和师生信息素养普遍提高,积极推进和共享“互联网+教育”大平台。通过名师引领、网络研讨、资源开发、资源应用,积极打造区级网络教研联盟。建设覆盖义务教育全课程,内容丰富、质量上乘、共通共享的区级数字教育资源体系。
三、全面提升服务管理,推进均衡发展
8.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坚持公办主导、民办补充的办园体制,加快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移交工作,扎实开展已建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整治,确保2020年全区普惠幼儿园比例达到80%以上,公办幼儿园比例达到50%以上。到2025年,全区公办幼儿园达到17个,提供优质园位6000个。形成全域覆盖、品质优良、体制多元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9.夯实义务教育基础。构建布局科学、优质均衡、特色鲜明的基础教育体系,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到2025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达到13所,提供义务教育学位2万个,中考教学质量(优秀率、人平分、合格率)力争达到全市公办教育前三的水平。
10.支持高中教育布局。引进省级以上优质高中教育品牌,积极推进高中教育布局建设,弥补我区高中阶段教育空白,促进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重点支持布局省级名牌高中1所。
11.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设立区产教融合发展奖励基金2000万元。按照“政府主导、校企联动”模式,深化校地企资源共建共享、产教深度融合,努力培育支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到2025年力争实现“23221”目标,即力争升格2家应用型本科高校,培育30家省级及以上产教融合型重点企业,引进创办2家民办职业院校,形成20万人次/年的技能培训规模,打造全国一流的产教融合示范区。
12.鼓励民办教育发展。制定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营造有利于民办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坚持“放、管、服”相结合,依法履职,规范办学秩序,全面提高民办教育治理水平。鼓励名牌企业兴办名牌学校,设立100万元民办教育发展专项奖励扶持基金,对群众反映好、办学质量高的民办学校(幼儿园)给予一定奖励。
13.实施教育品牌战略。加大教育品牌引进培育力度,创新合作办学模式,强化办学出口管理。加强教育品牌多元化建设,积极引进省内外知名品牌学校托管或参与学校管理,培育有影响的名校3所,将长郡云龙实验学校、云田学校打造成品牌示范校。组建教育集团,实施集团化办学,建立资源共享、管理共担、教学互动、师生互助的合作办学机制,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辐射范围,促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4.加强教育科研创新。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构建自主、合作、探究式学习模式,提高课堂教学质量。鼓励学校特色发展,创建市级及以上特色品牌5个。每年投入100万元教育科研与课改工作专项经费,创新教育科研模式,丰富教研活动,鼓励课题研究,成功申报市级及以上课题6个。
四、全面加强基础教育师资建设,提高教学质量
15.建立健全师德建设机制。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把教师师德表现作为教师素质考核的首要标准,严格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推动师德建设长效化、制度化。积极开展争做“四有教师”、优秀“领路人”等活动,促进教师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培养。
16.建立健全教师管理机制。优化教师聘任、培养、考核、评比、流动、晋级管理机制,探索教师管理新模式。建立资深乡村教师职称制度,对在乡村学校从教累计满30年的男教师、满25年的女教师,且申报当年年底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目前还是中级职称、符合评审条件与标准的教师,直接评聘为高级教师。加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的选拔、培养和考核,按市级学科带头人1000-1200元/月,区级学科带头人700-800元/月,区级骨干教师500-600元/月,兼职教研员A类3000元/月、B类2000元/月、C类1000元/月,班主任400-500元/月的标准,每年发放10个月的专项补贴。积极开展教师全员培训,每年投入200万元教师培训专项资金,2025年前完成全体教师的新一轮继续教育培训。
17.建立健全校长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校长聘任制、交流制和轮岗制,通过竞争上岗、交流提拔、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等多种方式选拔校长。推行校长职级制,健全校长绩效考核制度,构建校长“能上能下”机制。对于公开遴选的校长,根据教育教学考核结果,给予5-10万元/年的校长津贴。
18.建立健全教师引进机制。适应区域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适时调整补充教职工编制,实行“入编”和“同工同酬”双轨制。对通过公开招聘考试,因编制紧张暂不能入编的教师,实行同工同酬,待有编制时再办理入编手续。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面向省内外招聘引进全国优秀教师、省级特级教师和市级学科带头人等优秀人才。对引进的全国优秀教师、省级特级教师,服务年限不少于10年的,一次性给予安家购房补贴20万元;优先安排所引进的全国优秀教师、省级特级教师和市级学科带头人,免费入住区人才公寓;全国优秀教师、省级特级教师和市级学科带头人在区内购买商品房的,给予房屋契税100%的补贴;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在本区服务5年以上的教师,在区内购买商品房的,给予房屋契税50%的补贴。每年将招聘计划的20%以上的指标,优先用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省内外知名一本师范院校的全日制应届优秀本科生、研究生的招聘。
19.建立健全教师激励机制。着力保障教师待遇,按规定对当地公务员普遍发放财政经费保障的奖励性补贴时,同步考虑义务教育教师,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本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乡村教师建设要求,将教师个人乡镇补贴逐步提高到400-1000元/月。建立中小学教师一年一体检制度。建立教师租房补贴制度,对符合相关条件的青年教师按4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租房补贴。每年按教职工绩效工资总额的30%设立教育质量奖,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大力推进教师绩效工资和教育质量奖分配为主的薪酬激励机制改革。完善教师工作考核细则,加强教师年度考核,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教师“退出机制”,增强教师队伍活力。
五、全面落实以人为本,强化基础教育服务
20.设立奖教助学发展基金。区财政投入200万元,设立区奖教助学发展基金(与云龙教育基金合二为一),主要用于奖励优秀教师、救助贫困学生和家庭困难教师等。
21.落实教育惠民政策。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零收费”政策,免除在籍中小学生教辅资料费、导刊费、学具费、作业本费、保险费、寄宿生住宿费及每年的冬夏两套校服费。实施“免费营养餐”政策,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提供免费营养午餐。
22.加大控辍保学力度。认真落实镇街、社区和学校控辍保学责任制,确保适龄儿童入学率100%,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率为0。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采取以随班就读为主、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教育模式,满足残疾儿童接受教育需求。
23.解决“三点半”问题。区财政每年安排50-1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购买“三点半”特色课程服务。鼓励学校按照“公益普惠、自愿参加”的原则,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建立家长自愿申请、班级组织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优势,丰富服务形式和内容,逐步形成富有学校特色的课后服务体系。
六、全面优化教育环境,凝聚发展合力
24.营造尊师重教氛围。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介教育发展典型经验和突出成绩,提高教育的社会认同感。加大对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典型宣传和表彰力度,每年表彰一批优秀教师。建立功勋教师表彰奖励制度,每3年进行一次表彰,3年内可享受高于平均20%的绩效奖励,让教师成为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切实保障教师权益,尽力为教师办实事、解难事,为广大教师创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
25.创办优质家长学校。积极创办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推进家长学校“四室”建设,健全学校(幼儿园)、年级、班级三级家长委员会,聘请社会知名的家庭教育专家,为家长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努力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
26.优化学校办学环境。减少对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全面推行检查报备制度,严格控制面向义务教育学校的各类审批、检查验收、创建评比等活动,未经区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任何单位不得到学校开展有关活动。建立校所联系制度,各公安派出所所长(副所长)兼辖区学校法制副校长。建立涉校涉生矛盾纠纷联合调处机制,以区政法部门牵头,相关单位配合,对校园安全事故等涉校涉生重大矛盾纠纷依法依规处置,严厉打击校闹等行为。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强化学校安全管理。2021年底前,各中小学、幼儿园专职保安配备率达到100%;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达到100%。2022年底前,各中小学、幼儿园封闭式管理达到100%。
27.加快推进小区配套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移交。严格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建立教育、规划、住建等部门参与的联动机制,加快推进小区配套中小学及幼儿园的建设和移交工作。对规划要求配建中小学及幼儿园的,应按要求配建到位并移交区教育主管部门。对应建未建、缓建慢建、建而不交的小区楼盘,不予整体验收。
七、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发展合力
28.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由区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区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教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做教育发展的坚强后盾。
29.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推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的重大部署上来,主动履职尽责,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形成单位通力合作工作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30.加强督导考核。完善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突出督政督学并举,加强问题跟踪督办,全面贯彻落实政府教育职责。把建设“教育名区”工作纳入全区相关单位目标管理考核,科学设置考核内容,为进一步推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凝聚最强工作合力。
中共株洲云龙示范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