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7312/2016-39862
文号:株政发【2016】13号
统一登记号:ZZCR—2016—00013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面向社会
信息时效期:2021-06-13
签署日期:
登记日期:2016-06-22
所属机构:beat365官方app下载手机版_365名品汇推荐码多少_365是正规平台吗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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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16-06-22
公开责任部门:beat365官方app下载手机版_365名品汇推荐码多少_365是正规平台吗法制办
文号:株政发【2016】13号 发文日期:2016-06-22
株政发【2016】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推动我市现代保险服务业快速发展,充分发挥保险业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 指导思想。将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整体布局中统筹考虑,列入全市现代服务业和现代金融业发展重点规划,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保险服务需求为出发点,以推动经济转型、完善社会治理、促进民生改善等为目标,通过政策引导、市场运作、全面推动的方式,进一步加快保险业务创新,优化保险资源配置,改善保险发展环境,把我市保险服务业建成偿付力强、供给充足、竞争有序、创新驱动、充满活力的现代保险服务业。
2. 发展目标。着力构建保险市场体系完善、保险机构体系健全、市场规模显着扩大、服务功能显着增强、保险贡献度显着提高、特色保险显着提升、保险生态环境优良的现代保险服务业体系。力争到2020年底,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达到3000元/人,保险的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二、大力发展民生保险,创新商业养老、健康保险发展模式
3. 支持发展商业养老保险。鼓励保险机构积极探索开展面向城乡居民的商业补充养老保险产品。推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鼓励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投资兴办养老产业,加强保险机构投资兴办养老产业的用地保障,促进保险与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鼓励央企、省属企业驻株单位、市属企业以及符合条件的其他企业建立企业年金,支持保险机构大力拓展企业年金等业务,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缴费的个人所得税处理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4. 支持推广商业健康保险服务。建立保险机构与基本医保经办机构、医疗机构的信息互通机制。通过鼓励保险机构提供医疗补偿、住院津贴、长期护理保险等险种,开发与健康管理服务相关的健康保险产品,提供疾病预防、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健康维护、慢性病管理、养生保健等服务,促进保险机构与健康服务业产业链整合。大力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机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鼓励企业和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
5. 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的商业承办运作模式,推动符合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全市各类养老、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全面推进并规范商业保险机构受托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2016年底前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积极探索补充意外保险、补充工伤保险。探索研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余资金可用于购买个人商业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6. 加强特殊人群保险保障。继续加大农村女性安康、计划生育系列、母婴安康等人身险的推广力度。推进农村小额保险、独生子女家庭保险、失独老年人保险、学生平安保险和城乡治安保险。提高低收入人群、社会弱势群体和志愿者群体的保险覆盖面。鼓励市县两级筹集财政资金、慈善捐款开办“一元民生保险”等惠民保险。支持保险机构开展见义勇为意外伤害保险,推动建立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与扶贫机制相结合的保险保障模式。
三、大力推进农业保险,创新涉农保险产品和服务
7. 创新农业保险产品和服务。在继续发展水稻、油菜、生猪、森林等传统农业保险及原有种养殖业保险的基础上,支持全市油茶林、蔬菜、果茶、西甜瓜、花卉,以及炎陵县的酃县白鹅、茶陵县的黄牛、攸县的麻鸭等特色种养殖业的农业保险,支持有资质的保险机构开展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工作。推动农村住房统一保险、三权抵押融资保险试点及推广工作。通过财政资金对参保农户给予适度补贴,保险公司对农户提供保险保障,银行对参保农户优先予以信贷支持的模式,支持保险机构与银行合作开展政银保和涉农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等新兴产品和服务,构建我市多元化的信贷风险分担机制,增加农村信贷资金的有效供给,利用保险机制激活农村金融服务。
8. 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保险。鼓励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发展农业基础设施保险和农机保险。支持保险机构加强基层服务网点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农业保险信息共享机制。
四、大力推进责任保险,创新发展新兴领域责任保险
9. 积极开展新兴领域责任保险试点。进一步完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传统责任保险,推进电动车、燃油助力车、摩托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完善保险理赔机制,化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引发的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效降低交通事故复议率、信访率;开展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试点;完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企业等安全生产强制责任保险;推进燃气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逐步扩大医疗责任险保障范围;引导全面推进学生和教职员工校方责任险(含学生就业实习险);发展旅游责任险;开展物业责任保险、住宅等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保险等新兴业务,同步推进人身意外险的发展。
10. 探索建立区域性重大灾害保险制度。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商业保险为平台,以多层次风险分担为保障,建立区域性重大灾害保险制度。研究建立区域性重大灾害保险基金、区域性重大灾害保险再保险等制度,逐步形成多层次区域性重大灾害保险风险分散机制。鼓励根据风险特点,探索对地震、滑坡、泥石流、洪水、森林火灾等灾害的有效保障模式。
五、大力加快保险改革开放,创新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方式
11. 加大保险业政策支持力度。落实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以及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纳入市县两级政府财政预算,提高农业保险补贴资金拨付效率。加强保险与银行合作,促进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发展。各级政府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统筹考虑养老产业、健康服务业发展需要,扩大养老服务设施、健康服务业用地供给,优先保障供应。
12. 鼓励各级政府通过多种方式购买保险服务。通过商业保险市场手段,降低公共服务运行成本。对涉及民生工程的城镇补充医疗、社会治安综治保险、一元民生保险、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村房屋、家具、家禽等自然灾害,以及企业产品出口信用责任等保险品种,通过运用市场化机制,筹措财政资金,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对于具有较强公益性、市场化运作无法实现盈亏平衡的保险服务,政府应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
13. 支持保险机构在株健康发展,规范和优化保险中介市场。支持全国性及区域性保险公司在株分支机构的发展,对保险机构建设、保险产品创新、保险业务拓展、保险资金运用、保险风险控制等方面给予支持。提升保险中介机构的专业技术能力,发挥中介机构在风险定价、防灾防损、风险顾问、损失评估、理赔服务等方面的功能作用,更好地为保险消费者提供增值服务。
14. 鼓励在株设立保险后援基地。鼓励保险机构在我市设立研发、技术服务、人才培训、后援支持、防灾预备等基地,打造中部地区保险后援服务中心。
15. 加大保险业支持企业“走出去”的力度。着力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的作用。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对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高科技、高附加值的机电产品、大型成套设备、能源矿产、基础设施、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业、农业、林业等领域,创新保险品种,扩大承保范围。稳步放开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市场。努力扩大出国人员的保险服务范围。将外资保险公司先进经验和技术引入我市保险市场。
16. 加大保险的宣传力度,提升全社会保险意识。发挥广播电视、平面媒体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正面宣传和引导作用,普及社会保险知识。大力开展保险“五进入”(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课堂)活动,推行保险知识进大、中、小学课堂,加强学生的保险意识教育。将保险知识列入我市各级行政学院、党校常规学习培训内容。真正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的良好氛围。
六、拓宽保险服务功能,发挥保险对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引擎作用
17. 积极探索保险资金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建立全市险资对接重点项目储备库,建立与保险机构总公司投资部门的沟通合作渠道,在符合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相关规定前提下,鼓励和引导保险资金通过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形式,为我市民生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中长期资金支持。
18. 加大保险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力度。在符合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相关规定前提下,支持保险资金以股权、债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等形式,扶持我市中小企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加大保险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强化保险与文化产业的合作联动,鼓励和支持科技、文化企业投保各类科技、文化保险。建立和完善科技、文化企业保险的保费补贴机制。
19. 加大各类信用保险支持企业发展力度。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对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加快“走出去”的支持作用,帮助我市企业加快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加快发展小微企业信用保险、贷款保证保险和借款人人身意外保险,扩大小微企业贷款履约保证保险覆盖面,增强小微企业融资能力。
七、大力加强保险市场规范化管理,创新防范和化解保险市场风险工作机制
20. 建立支持保险业发展的工作机制。建立由分管市领导牵头,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保险业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经济金融办,承担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和工作实际,明确发展目标,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协调推动作用。将保险工作纳入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金融工作目标绩效考核。
21. 加强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依法维护保险当事人合法权益,完善保险业发展的指导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保险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和自律作用。完善保险消费纠纷调解机构,建立保险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健全保险纠纷与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工商部门、交警部门、仲裁机构等参与的诉讼、仲裁与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和医患纠纷调解的对接机制。加强对保险事故医疗费用和司法鉴定报告的监管,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点的建设,提高快处快赔案件的处理速度和赔偿金额。
22. 切实防范化解保险业风险。配合保险监管部门加大保险监管力度,规范保险销售行为和理赔服务,监督保险机构依法、诚信严格履行保险消费者的义务,严肃查处各类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维护保险业安全运行,健全保险业风险舆情监测网络,构建案件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和欺诈风险防范联动机制。严厉打击保险领域的非法集资、洗钱、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
23. 全面推进保险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保险从业人员准入门槛与信用档案制度、保险机构信用评价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保险行业与市发改、司法、税务、工商、公安、人民银行株洲中支等部门的大数据交换和共享,推进保险诚信建设,严厉打击保险诈骗和侵占、挪用保险资金、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等违法犯罪活动。
附件:重点保险产品推进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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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13日
附件
重点保险产品推进责任分工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参与单位 | 工作要求 |
1 | 支持保险机构大力拓展企业年金等业务,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缴费的个人所得税处理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市地税局、市财政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2 | 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 市地税局 | 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逐步推进 |
3 | 全面推进并规范商业保险机构受托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市卫生计生委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016年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市覆盖 |
4 | 积极探索发展酃县白鹅”、茶陵县黄牛、攸县麻鸭、醴陵市西瓜、甜瓜及葡萄、天元区的蔬菜、云龙区的花木等特色农业保险 | 市农委 | 市财政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逐步推进 |
5 | 积极发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015年底前,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覆盖面明显扩大 |
6 | 加快开展医疗责任保险 | 市卫生计生委 | 市财政局、各医疗机构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7 | 加快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火灾公众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 | 市安监局 市质监局 | 市消防支队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016年全面铺开 |
8 | 扩大环境污染责任险参保范围,强制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 市环保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9 | 完善机动车辆保险的配套措施,电动车、燃油助力车、摩托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 | 市交警支队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逐步推进 |
10 | 引导全面推进学生和教职工校方责任险(含学生就业实习险),力争应保尽保 | 市教育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11 | 发展旅游责任险 | 市旅游外侨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12 | 开展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试点 | 市民政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逐步推进 |
13 | 探索开展住房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保险,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责任保险、燃气责任保险。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城发集团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14 | 严厉打击保险诈骗和侵占、挪用保险资金、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等违法犯罪活动。 | 市公安局 | 市政府经济金融办 市保险行业协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15 | 大力发展治安保险 | 市综治办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逐步推进 |
16 | 探索建立区域性重大灾害保险制度 | 市民政局 | 市财政局、市气象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逐步推进 |
17 | 鼓励保险机构在我市积极开展独生子女家庭以及失独家庭保险保障计划 | 市卫生计生委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逐步推进 |
18 | 建立和完善科技保险保费补贴机制 | 市科技局 | 市财政局、市经信委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逐步推进 |
19 | 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 | 市商务粮食局 | 市财政局、市经信委 市科技局、市农委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逐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和覆盖面 |
20 | 加快发展小微企业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探索发展无抵押个人信用保险 | 市政府经济金融办 | 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市农委、人民银行株洲中支 株洲银监分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21 | 支持保险机构在株发展,鼓励在株设立保险后援基地 | 市政府经济金融办 |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22 | 遴选储备保险资金投资重点项目,探索建立全市险资对接重点项目储备库 | 市政府经济金融办 |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市国资委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23 | 落实国家促进现代保险服务业加快发展的税收政策 | 市地税局 | 市财政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逐步推进 |
24 | 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税〔2015〕56号)精神,促进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健康发展 | 市财政局 | 市地税局、市财政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