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at365官方app下载手机版_365名品汇推荐码多少_365是正规平台吗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株市监处罚〔2022〕83号)
发布日期:2022-09-16作者:信息来源:
当事人:李俊杰
2022年6月13日本局接到群众举报,称beat365官方app下载手机版_365名品汇推荐码多少_365是正规平台吗中心医院4楼眼科门诊处有beat365官方app下载手机版_365名品汇推荐码多少_365是正规平台吗中心医院眼视光中心开展配镜、售卖隐形眼镜护理液等业务,涉嫌无照无证经营违法行为,请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2022年6月14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在beat365官方app下载手机版_365名品汇推荐码多少_365是正规平台吗中心医院门诊4楼眼科处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全程陪同检查。2022年6月15日和7月22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2次询问调查。本局于2022年6月14日现场检查时,对当事人经营的三类医疗试样品(梦戴维标准片组3盒、blink隐形眼镜护理液11盒、目立康有效清洁除蛋白护理液7盒、百利冷隐形眼镜润眼液20盒)进行了扣押,于2022年7月14解除扣押。经局领导批准,本局于2022年6月14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承包了湖南仁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beat365官方app下载手机版_365名品汇推荐码多少_365是正规平台吗中心医院4楼眼科门诊处眼视光中心验光配镜项目,在株洲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2年5月25日开始营业,在2022年5月25日和6月13日期间销售了2片梦戴维角膜塑形镜IV-DF产品(三类医疗器械),该片进货价格为1620元/片,进货总价格为3240元,销售价格为3200元/片,销售总价格为6400元,共计获得利润3160元。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和证明予以证实: 证据一: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自然人身份。
证据二:1.湖南仁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2.beat365官方app下载手机版_365名品汇推荐码多少_365是正规平台吗中心医院眼科配镜中心合同书复印件1份;3.房屋无偿使用证明复印件1份。证明:beat365官方app下载手机版_365名品汇推荐码多少_365是正规平台吗中心医院选定湖南仁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协作开展眼视光中心业务,并将门诊四楼A区自有房屋无偿提供该公司用作经营场所的事实。
证据三:1.湖南仁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当事人签订“个人承包合同书”复印件1份;2.湖南仁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情况说明”1份。证明:湖南仁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将beat365官方app下载手机版_365名品汇推荐码多少_365是正规平台吗中心医院眼视光中心验光配镜项目承包给当事人自主经营管理的事实。
证据四:1.2022年6月14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现场检查笔录1份,5月和6月份当事人经营台账2张,现场拍摄照片11张;2.2022年6月15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于2022年6月14日前在株洲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和医疗器械许可经营证,在beat365官方app下载手机版_365名品汇推荐码多少_365是正规平台吗中心医院4楼眼科门诊处经营眼视光中心验光配镜项目,在2022年5月29日和6月4日试营业期间销售了2片梦戴维角膜塑形镜IV-DF产品(三类医疗器械)的事实。
证据五:1.2022年7月22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询问笔录1份;2.当事人提供“销售合同书”1份、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照复印件4张;3.进、销货凭证5张。证明:当事人销售的2片梦戴维角膜塑形镜IV-DF产品(三类医疗器械)是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进货价格为1620元/片,进货总价格为3240元,销售价格为3200元/片,销售总价格为6400元,共计获得利润3160元的事实。
经审查,以上证据均依照法定程序收集,并分别由当事人或提供人签名、盖章确认,符合法定形式,与违法事实相关,本局予以采信。
2022年9月5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株市监罚告〔2022〕3-7号),告知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可以要求举行听证、对证据发表意见。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未要求举行听证、未对证据发表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市场主体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无需办理登记的除外”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申请经营许可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条件的有关资料”的规定,当事人的行为构成无照无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的规定,经本局研究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6400元;
2.罚款50000元。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本局财务科领取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再从以下账号中(1.收款人:beat365官方app下载手机版_365名品汇推荐码多少_365是正规平台吗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账号:43001502062050004457 开户行:建设银行城南支行;2.收款人:beat365官方app下载手机版_365名品汇推荐码多少_365是正规平台吗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账号:1903208329024902290 开户行:工商银行黄河路支行;3.收款人:beat365官方app下载手机版_365名品汇推荐码多少_365是正规平台吗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账号:119901040005917 开户行:农业银行营业部;4. 收款人:beat365官方app下载手机版_365名品汇推荐码多少_365是正规平台吗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账号:609357366288 开户行:中国银行营业部)选择自己开户相对应的银行。到期不缴纳罚款和违法所得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当事人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beat365官方app下载手机版_365名品汇推荐码多少_365是正规平台吗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beat365官方app下载手机版_365名品汇推荐码多少_365是正规平台吗芦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本局联系人:孙 晶 刘富强 电话:0731-28817391
行政执法监督电话:
0731-28680771(beat365官方app下载手机版_365名品汇推荐码多少_365是正规平台吗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0731-28687889(法规科)
0731-28817372(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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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4日
责任编辑: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