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来源:作者:2016-02-16
一、部门职能职责
我院为国有事业单位。我院主要职责是:培养专科层次的高等学历人才。从事全日制高等专业和职业中等专业教育。学院开设有汽车运用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机电一体化、模具、软件技术、市场营销、电算会计、人力资源、商贸英语等热门专业。
二、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9699.16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全额拨款4939.16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476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9699.16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9515.13万元,主要为学院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84.03万元,是指学院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72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7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附件:1.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表
2.部门预算批复表(湖南汽车职业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