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侨联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来源:作者:2016-02-16
一、 部门职能职责
侨联是由归侨、侨眷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其机关主要职责是:
(一)密切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了解侨情民意,沟通渠道,化解矛盾;加强归侨、侨眷的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二)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在国内的正当权益;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参与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为各级侨联组织和归侨、侨眷、海外侨胞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三)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做好推荐人大和政协中的归侨、侨眷代表、委员的人事安排工作,为他们履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提供服务。
(四)促进海外侨胞进行经济合作和科技交流;为归侨、侨眷兴办企事业和海外侨胞来投资服务。
(五)配合有关主管部门,进一步拓展与台湾同胞的联系渠道;加强同港澳侨团的联系,密切与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联系,参与以地缘、血缘、业缘为纽带组成的侨社团的联谊活动。
(六)宣传党和政府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 归侨、侨眷的先进事迹和海外侨胞回国服务、为国服务的爱国爱乡行动;办好侨联系统的侨刊乡讯等文化宣传阵地; 开展海内外文化、学术交流;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国内兴办文教卫生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服务。
(七)研究新世纪侨联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特点,加强侨联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二、 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机关,无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支出为保障会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归侨侨眷生活困难补助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73.32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全额拨款173.32万元;财政预算定额补助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若上年结转数未最终确定,则可写明“因上年结转暂未最终确定,2016年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73.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86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0.26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73.3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三)“三公”经费预算增减说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67万元(当年财政拨款5.6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4.14万元(当年财政拨款44.1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3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1.72万元。经费减少的原因是,在编制2016年预算时,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禁令及有关压减行政性开支的规定编制预算,着力压减不必要的开支。
(四)机关运行经费说明:2016年机关运转经费为135.2万元,2015年预算运转经费为147.6万元,比上年减少12.4万元。费用由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两个项目组成,主要用于日常运转经费和开展业务支出所需经费,其中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与当年的预算人数同比例增减,比上年减少11.4万元,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1万元。
附件:1.市侨联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表